世界經濟論壇(WEF)最新競爭力報告昨天出爐,台灣在「創新能力」項目中名列全球第四,與德國、美國、瑞士等國齊名,獲評分數遠高於其他國家,因此被WEF譽為「超級創新國」(super innovators)。
「創新能力」 名列全球第四
WEF表示,創新能力今年全球評比的中位數為卅六分(滿分一百分),受評的一四○個國家中,高達四分之三得分僅為五十或更低,是十二個評比指標中平均表現最差的一項;但德國、美國、瑞士及台灣得分超過八十分,表現優異。
WEF評比的四大項中的「創新生態體系」區分為「商業活力」及「創新能力」兩個中項,其中「創新能力」排名第四,是台灣在十二中項中排名次優的項目。
台灣這次在「創新能力」名列全球第四,主因是多個細項排名傑出,其中六個細項全球前十名,分別是勞動力多樣化程度、產業群聚完善發展的普遍度、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數量、專利權數量、研發支出占GDP比重以及企業採購決策的成熟度,其中又以專利申請數排名第二最高。
多方合作、科研發表較不理想
不過,在「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與「科研成果發表」等兩個細項,台灣表現較不理想,排名分別是第廿三及廿九名。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主要根據企業主管對三個問題的回答,分別是「在貴國,公司內部合作分享想法的程度」、「公司間合作分享創新的程度」與「產業與大學合作的程度」。「科研成果發表」指的是發表在國際期刊的論文篇數以及被引用的次數,以全球最大的同儕審查文獻摘要和引用資料庫Scopus為準,內含科學期刊、書籍和會議論文集。
此外,在「創新生態體系」的類別中,我國「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項目排名第六十,被國發會列為弱勢項目。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目前在台成立公司程序繁瑣,經濟部正在介接跨機關部會的資料平台,未來可以提供一站式的數位化服務,透過線上查詢、縮短辦理時程,可望改善相關指標的表現。
「創新能力」 名列全球第四
WEF表示,創新能力今年全球評比的中位數為卅六分(滿分一百分),受評的一四○個國家中,高達四分之三得分僅為五十或更低,是十二個評比指標中平均表現最差的一項;但德國、美國、瑞士及台灣得分超過八十分,表現優異。
WEF評比的四大項中的「創新生態體系」區分為「商業活力」及「創新能力」兩個中項,其中「創新能力」排名第四,是台灣在十二中項中排名次優的項目。
台灣這次在「創新能力」名列全球第四,主因是多個細項排名傑出,其中六個細項全球前十名,分別是勞動力多樣化程度、產業群聚完善發展的普遍度、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數量、專利權數量、研發支出占GDP比重以及企業採購決策的成熟度,其中又以專利申請數排名第二最高。
多方合作、科研發表較不理想
不過,在「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與「科研成果發表」等兩個細項,台灣表現較不理想,排名分別是第廿三及廿九名。多方利益相關者合作主要根據企業主管對三個問題的回答,分別是「在貴國,公司內部合作分享想法的程度」、「公司間合作分享創新的程度」與「產業與大學合作的程度」。「科研成果發表」指的是發表在國際期刊的論文篇數以及被引用的次數,以全球最大的同儕審查文獻摘要和引用資料庫Scopus為準,內含科學期刊、書籍和會議論文集。
此外,在「創新生態體系」的類別中,我國「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項目排名第六十,被國發會列為弱勢項目。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表示,目前在台成立公司程序繁瑣,經濟部正在介接跨機關部會的資料平台,未來可以提供一站式的數位化服務,透過線上查詢、縮短辦理時程,可望改善相關指標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