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綜合報導
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修正條文,未來不是勞工領勞保年金或是勞保其他各項一次金給付,
都可以開立專戶,專戶內的存款,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換言之,該專戶存款不會被拿去抵債,以確保勞工老年經濟安全。
勞動部解釋,目前勞保年金請領人若有債務問題,可向指定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專戶,避免因為債務問題而讓年金一匯入一般帳戶就被扣押或強制執行,
影響基本生活所需。至於領勞保一次金,部分勞工若有債務問題,多會以開立支票方式全部領走,或是一匯入一般帳戶後,也會被扣押或強制執行。
有立委認為,領勞保年金可以開立專戶,領一次金卻不行,因此主動提案修正《勞保條例》第29條,
今日三讀通過,未來勞保領其他一次金給付也可以透過開立專戶請領,專戶內有存款不會被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官員表示,未來領勞保一次金的勞工,若有債務問題,由勞保局出具證明,就可以在土地銀行及郵局開立專戶。 官員指出,去年勞保一次金給付有55.2萬件,其中開立支票有9,978件。
截至今年1月底,領勞保年累計有144.9萬件,其中3.7萬件以開立專戶方式領取勞保年金。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第29條修正條文,未來不是勞工領勞保年金或是勞保其他各項一次金給付,都可以開立專戶,該專戶存款不會被拿去抵債,以確保勞工老年經濟安全。
圖/聯合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