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齊/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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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今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的期間即將到來,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如勞工有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應將其自願提繳金額自給付薪資總額中全數扣除,以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請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如110年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5萬70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當年度薪資所得為79萬8000元,另勞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當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4萬1616元(5萬7,800元 × 6% × 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75萬6384元(79萬8,000元-4萬1616元)。
勞保局提醒,如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明年報稅時,請記得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給付薪資總額中全額扣除。如有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情形,請盡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確保自身權益。
勞工朋友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除可累積更多個人退休金專戶的本金,自提的金額每年也可參與分配投資運用收益,請領退休金時還享有不低於依2年定期存款利率所計算的保證收益保障,讓老年退休生活更安心。
勞保局提醒,學生打工族或是初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都可小額自提勞退,提前養成儲蓄習慣;此外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依法亦可於每月工資或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參加自願提繳退休金,同樣享有保證收益及稅賦優惠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