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台灣去年因本土疫情爆發實施三級警戒,衝擊產業與生計,隨今年5月報稅季將至,民眾、營利事業申報去年所得時,可留意延、分期繳稅、振興五倍券免課稅等五大稅務紓困優惠。
●五倍券免課所得稅 捐出做愛心可再抵稅
財政部表示,依紓困條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得以免納所得稅;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指出,這包含去年因受隔離、檢疫,或身為照顧者收取政府提供的防疫補償,以及照顧COVID-19患者醫事人員領取的醫事津貼。
此外,去年本土疫情嚴峻,政府為振興經濟、刺激買氣而推出振興五倍券,和農遊券、藝FUN券等八大部會加碼券,屬政府贈與,因此也免納所得稅;若民眾去年將五倍券捐給社福團體慈善機構做愛心,憑收據也可認列扣抵稅額。
●無力付清稅款怎辦? 最多可分36期繳納度難關
疫情衝擊民眾生計,若無法於申報期內一次繳清稅款,需要者可申請延期繳納,期限最長1年,或是分期繳納,最多分3年。
財政部指出,申請分期繳稅最長以36個月為限,本稅、滯納金需按日加計利息,但滯報金、怠報金及罰鍰不加計利息;有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需求者,記得要在規定「納稅期間內」,透過網路(稅務入口網)、郵寄及臨櫃辦理等3種方式向稽徵機關申請。
●員工放疫苗假等雇主仍支薪 可200%抵稅
依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於隔離、檢疫期間,其任職的事業單位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KPMG台灣所會計師游雅絜表示,若雇主去年於員工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疫苗接種假期間依舊給付薪資,只要於今年報稅能檢附員工請假單、薪資計算明細表等文件,薪資費用減除政府補助款後的餘額,將可按200%比率抵稅。
游雅絜提醒,營利事業給付員工上述假種期間的薪資金額,如果已適用其他法律規定的租稅優惠,或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所得額已為負數,就無法適用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醫事人員收入費用率調升 可降低稅負
執行業務者報稅時的計稅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設帳記載,以實際收入減掉費用支出計算,另一種是直接採用財政部公布的各年度費用標準計算,區分出收入中,可免計稅的成本費用占比多少。
考量去年持續受到疫情影響,執行業務者仍可能有收入減少、費用增加情形,財政部調增執行業務者費用率;根據「110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藥師、中醫師、西醫師等醫事人員今年5月報稅可免舉證,費用率標準直接以117.5%加成計算。
也就是說,診所掛號費收入原本費用率為78%,乘以117.5%後,將可以92%計算。即原本新台幣100元掛號費收入中,只有78元可視為成本,22元屬於所得需課稅,費用率調增至92%後,100元中92元可視為成本在計稅時扣除,剩餘8元才需課稅。
此外,藥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含藥費收入)費用率則由94%提高至97%。
至於其他執行業務者及私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業者,游雅絜指出,凡受疫情衝擊,去年度收入總額比「109年度或108年度任一年度」減少逾3成者,費用率可按原費用率的112.5%計算。
以文理類(升學、語文、法商等)補習班為例,成本及必要費用為收入的50%,符合規定則可將費用率提高為56.25%計算。
●營所稅採擴大書審申報 疫情致營收減逾3成可減稅
據擴大書審要點,適用「擴大書審」的對象主要為全年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的營利事業,但仍有少數類型排除,如不動產買賣申報案件、基金管理等。
採用「擴大書審」申報的企業,課稅所得額計算方式為「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加總」乘以純益率(大多為6%)。
基於紓困,財政部表示,受疫情衝擊、去年營收淨額較「2020年或2019年任一年度」減少逾3成的營利事業,可改以「純益率的80%」計稅。
也就是說,若營利事業適用的行業別擴大書審純益率為6%,符合條件者得用純益率4.8%計算課稅所得額,效果相當於「稅額打8折」;財政部並估計,約60萬家中小企業可望適用。(編輯:潘羿菁)11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