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誠
隨著COVID-19疫情在台灣持續升溫,連日確診數急速攀升,週三(5/4)來到2.8萬例,在這一波疫情開始之初,有不少民眾選擇購買防疫險商品來保障自身安全。
但由於防疫險申請理賠時,需要有地方政府衛生單位開立的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面臨激增的案例數,所需證明的作業期間加長,也讓不少民眾擔心是否因申請理賠證明時間過久,而造成無法理賠的情況。
對此產險公會明確指出,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的請求權,有2年時效,因此民眾無須擔心。
近日COVID-19確診數急遽激增,讓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在開立確診證明或居家隔離通知單的處理量能上面臨極大考驗,導致開出防疫險理賠所需之投保證明作業時間明顯加長,這也讓民眾擔心因確診或隔離時,是否會造成無法理賠的情況,也因此造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莫大壓力。
對此,產險公會發出說明稿表示,為避免消費者有過多無謂擔憂,因此特別針對保險理賠提出說明。產險公會指出,依據保險法第65條規定,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契約之請求權,自得申請之日(即確診日或居家隔離始日)起算,2年請求權時效,故短時間的等待證明文件,絕無影響權益,或致使無法理賠之情況。
另外,如果民眾為求心安,於獲知保險事故發生時,而尚未取得證明文件之前,即向所投保之保險公司申請,保險公司受理後,會待理賠證明文件補齊後辦理理賠,不致權益受損。
產險公會也強調,希望消費大眾,對於保單權益部分,不必因短期之遲延,而有太多的顧慮,相關權益保障,法令已有規定,保險公司對於保險契約亦有依契約條款履約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