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因梅雨鋒面影響,全台各地豪雨成災,為此公路總局今( 22 )日公布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若民眾車輛泡水,可憑證明至公路監理機關申辦相關監理業務,汽車維修期間還可按日減免汽車燃料使用費。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任一項證明文件,可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 108 年 11 月 30 日前辦理。
公路總局提醒,因水患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但須於 108 年 11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之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轉自此處
公路總局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的任一項證明文件,可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 108 年 11 月 30 日前辦理。
公路總局提醒,因水患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但須於 108 年 11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之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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