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事件頻傳,甚至造成事故。根據交通部統計,光是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間,惡意逼車就高達八○七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審查交通部預算時,多名立委要求交通部提案修法加重惡意逼車罰則。交通部長林佳龍表態支持,強調惡意逼車是「全民公敵」,應該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研議提高罰則。
高雄日前有一家水產行貨車在快速道路惡意逼車,導致重機騎士出車禍,由於水產行事發後一開始還嗆「是重機不讓路」,引起網友眾怒,還有重機車友群聚抗議。
根據交通部統計,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間,惡意逼車有八○七件、擋車一四五○件。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六千至兩萬四千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若駕駛因而肇事,可吊銷駕照。
但立委李昆澤說,近日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情形頻傳,已嚴重影響用路人通行安全,交通部應針對相關行為研議加強改善作為,交通部一一○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三億餘元,應予凍結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提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立委邱顯智也說,日本相關罰則比台灣重很多,把該行為視為「行動凶器」,要求交通部研議提高罰則。
林佳龍說,車輛像是「武器」,應要從生命教育開始落實。惡意逼車不僅是被逼車的人,以及逼車的人會受到影響,有些事故也可能傷及第三人,應把它視為「全民公敵」,自己支持嚴懲,會要求相關單位修法積極研議,加重罰則。